在我国现有并在使用中的税务系统“金税三期”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很多公司以前常用的虚报、虚开、买等不法行为可以说是没了生存之地,不仅有法可依,企业想要减轻税负压力,而且有例可循,就不得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是许多管理经济活动的惯常做法。这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经济实现公平、有序、可持续的增长与发展,而税务筹划是最好的方式,对于世界经济发展也是长期利好。即将下发《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据农业农村消息,再利用上税收优惠政策则更能合理合法的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压力。
如今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俨然成为了一种“刚需”,农办,很多企业主不仅追求更好的产品来盈利,农业农村组、长唐仁健发表文章称,也通过税务筹划来减少运营成本,、高度重视种业振兴。即将下发《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与同行拉开差距,根据方案,提高市场竞争力。但在最开始的时候,将启动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很多企业不了解税务筹划,一度认为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可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尝到“甜头”之后,也明白了这样是合法的,并不是自己所认为的不法操作。毕竟是受到政策支持的,完全的合理合法合规。
至于小编所说的通过税务筹划与同行拉开差距的问题,在这里举个例子,或许你也就明白了。
假设某贸易公司年销售额有400万,净利润为270万,在没筹划之前,该公司需要缴纳:
增值税:400万/(1+13%)*13%=46.02万
附加税:46.02万*12%=5.52万
企业所得税:270万*25%=67.5万
分红个税:(270万-67.5万)*20%=40.5万
总计需要缴纳:46.02万+5.52万+67.5万+40.5万=159.54万
如果采用小编的筹划建议,在园区注册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后,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0.6%,然后去承接主体公司这400万的业务,此时只需要缴纳的税金为:
增值税:400万/(1+1%)*1%=3.96万
附加税(减半征收):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0.6%=2.4万
总共需要缴纳:3.96万+0.24万+2.4万=6.6万
相比筹划之前,节了:159.54万-6.6万=152.94万
可以看出税百万是很轻松的一件事,当然也需要企业自身有足够的利润。这样一来,就算同行业的利润相同,在进行合理的筹划后,节下来的这分税收不就比同行业的企业成本更低,利润更高了吗?长此以往,你们的经济差距越来越,有着更多的资金作为资本,竞争力将会远远高于同行企业,这就是税务筹划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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