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 胡宁)在今天举办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政策发布专场活动中,上海监管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了北京资本市场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资产负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况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信息,包括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落地,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信息披露规则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支持北京证券基金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公示北京首批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等。
近期,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以下为原文:《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送达公告(上海曾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曾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因你公司(上海曾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已成为全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里程碑。高莉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8604E)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北京证券交易所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存在以下事实: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二是未妥善保存产品风险评级相关资料。上述事实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105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聚焦创新服务型中小企业。目前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现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主要制度规则也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
高莉说,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领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联系电话:021-50121047)。逾期则视为送达。证券监督管理上海监管2021年10月19日举报/反馈,接下来,证监会将扎实细致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度、企业、市场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解读,全力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平稳开始,带动新三板市场整体功能发挥,同时进一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覆盖度和适应性。
北京证券基金机构的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证监会积极支持北京证券基金期货行业的创新发展。今年以来,证监会批准了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落地培训,同意一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开业并颁发的业务许可证,一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证券公司,一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扩展增加了业务的范围,北京外资银行也获得了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资格。此外,针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境外证券专业人才职业登记实施特别程序,简化期货职业的资格和认可。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资本市场领域的落地应用,北京开展资本市场的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目前,在26家机构申报的51项试点项目中,已遴选产生首批试点项目,正在积极准备开展试点项目评估,近期将对外公示。
高莉称,未来北京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机制将进一步完善,调动科技企业申报试点的积极性,在保证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北京地区市场的核心系统、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数字化体系,同时指导北京区域的股权市场,借助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打造新型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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