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新增雪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内蒙古银保监发布了“内蒙古银保监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呼和浩特两家保险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617.28万元,共被处罚50万元。
这两家保险公司为: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
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于2007年09月24日,增幅为23.46%。资料显示雪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静波。主要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于2011年08月3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函璐。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罚单显示,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该公司由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据悉,这两家保险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为:编制虚假资料。
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条第(一)项,广东汇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内蒙古银保监对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治海,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
《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举报/反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喵了个咪)
免责声明: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