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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不良业务“固收+”热销幕后信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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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嘉玲 北京报道

“先降8个基点,涉及金额162.23亿元,再上涨7个基点,其中,三个交易日走出一个‘深V’。”这并非哪只股票的走势,房地产信托违约金额达114.99亿元,而是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曲线。

据媒体报道,占比达70.88%。那么,监管召集行署银行理财产品摊余成本法的应用安排,信托业未来如何应对地产业带来的巨额不良业务?据本报记者了解,其中要求已适用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存量资产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在风险项目兑付方面,在理财产品加快净值化进程、投资者尚未适应理财产品净值波动且不断寻找确定性回报的环境下,信托行业内依然存在采用滚动发行,现金管理类、“固收替代”、“固收+”等类型的信托产品,借新还旧;发行TOT接盘;用自有资金垫付等方式进行隐性刚兑的现象。筛选房企的逻辑变了在地产业务上,再度成为财富市场上热销的紧俏货。

但有业内人士提醒道:这些“红利”是“监管空窗期”造成的,违约和缩量并行。数据显示,短期看甜美易得,今年6月份,长期看却宛如“”。

标品信托成热销尖货

“严格的债券池风控,超额信用利差、利率波段交易增厚组合收益,转债策略及固收+打新策略基金投资,灵活控制仓位,实现固收增强。”近日,某信托公司理财经理正在推介的一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属于定开型债券投资类信托产品,40万元起投,持有满6个月后即可赎回,业绩基准为5%。

另一款投向于单一非公行公司债券的信托产品,销售人员宣传称:“标准债券优先非标兑付,联手央企信托,更稳更安全,市场安全边际的信托。”

《经营报》记者近期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有不少信托公司理财经理在向投资者推荐产品时,主要以标品信托为主,对非标信托产品少有提及。并且,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公司净值型产品配置精选”等信息,也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信托理财经理的推介和朋友圈。

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魏文臻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市场利率的不断走低,地产及城投类的去杠杆,导致纯债类产品的收益率也随之下行,于是以绝对收益为目标的“固收+”类、FOF/TOF类以及雪球结构类产品成为最近市场的热销产品。

魏文臻杰进一步分析道,从目前信托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标品业务的发展模式主要分为两块:一是证券服务类信托,包括:阳光私募业务、结构化证券业务,该类业务的优势体现在规模增长上;二是主动管理类信托,包括:现金管理类、纯债固收类、“固收+”类、FOF/TOF类、权益类产品,该类业务的优势体现在收益报酬较高上。

有受访信托公司人士表示,“现金管理类产品很多是预定收益。”收益率方面,除了预定基准收益外,分现金管理类信托、浮动收益的债券投资类信托等,七日年化收益率约在2.5%~4%之间,年化收益率较同期货币基金高出50~100BP。

除了普通投资人,标品信托同样是上市公司理财的重要选择。比如,9月13日,盐湖股份公告称委托理财金额高达2.5亿元,其中除了银行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外,还包括外贸信托的一款固定收益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资金投向于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公司债、可转债、私募债等。

非标转标和标品热销之下,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规模不断攀升。

信托业协会此前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8万亿元,同比增长35.39%,环比增长15.17%;证券市场信托占比升至17.52%,同比上升5.82个百分点,环比上升2.31个百分点。

“伪”红利非红利

有业内人士坦言,当前这一轮现金管理类、“固收+”等信托产品热销,或与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估值方法转换有关。

有受访的银行从业人士表示,银行定期式理财产品估值方法全面转向以市值法进行的公允价值计量,将加剧理财产品的收益波动,一定程度上削弱其吸引力。相比之下,未受此轮监管波及的信托产品,比如对外宣称净值化的标债产品等,多数仍呈现稳定估值,不受市场涨跌影响。

资管研究员袁吉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理财加快净值化进程,信托产品净值化监管要求还没有那么严格,有利于承接分波动承受能力不高的客户资金。

对此,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总监曾荣在一篇题为《信托公司的三个“伪”红利》的文章中直指,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等产品的监管有差异,使得像“现金管理产品”“滥用成本法估值的固收替代产品”“满仓雪球产品”等有各种空子可钻。

“尽管窗口指导并未涉及信托,但是监管空窗期并非是信托的监管红利。”以雪球产品为例,魏文臻杰对本报记者指出,基金业协会对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机构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如“单只产品投资雪球结构期权的比例不超过25%”。但雪球结构产品存在一定风险,如挂钩标的持续下跌造成敲入风险,即本金亏损的风险。因此,信托公司在销售时应当正确认识雪球产品的性质,不得以“类固收”进行宣传,不得通过夸收益,强调亏损概率极小的方式误导投资者。

有业内人士还认为,此次银行理财产品估值方面的监管政策,尽管没有直接波及到信托公司,但对银行以信托等通道掩护,套壳“伪净值”产品的行为进行了打击。

针对此类情况,光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研报中指出,有银行为完成净值化达标任务,稳定理财规模,在客户对净值型产品接受度尚待提升的情形下,借助信托等通道,将PPN/私募债、ABS/ABN、银行二级资债/永续债等资本工具装入SPV,在通道端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具有“伪净值”特征。

更早前,某信托公司高管针对监管打击假投资类信托业务一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提到,信托公司转型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摆脱依靠牌照红利和监管套利的赚钱惯性。

在曾荣看来,监管空窗期带来的红利长期看宛如“”。一方面,监管的政策收紧虽然迟到,必不会缺席。信托公司趁着空窗期,将不合规的产品做得越,以后整改的难度也就越。另一方面,一旦重回钻监管空子、享受牌照红利的舒适老路,对主动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及所需制度等都必将滞后,错过当下宝贵的转型期。

净值化转型迫切

与银行等资管机构相比,信托公司的净值化转型进度条加载似乎略显缓慢。

当前信托行业的产品估值以摊余成本法为主。某信托公司研发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坦言,信托公司业务操作差异较,有的信托产品基础资产流动性较差,仍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在上述文章中,曾荣指出,量信托公司的标品估值尚处于起步阶段,人员不够专业,规范没有统一,系统落后,还有很多人仍在使用Excel土法作业,这就导致“摊余成本法”“买入成本法”的滥用。

“从目前的监管政策来看,净值监管的指向主要是公募属性的货币基金、现金管理类产品,所以固收类的信托产品估值还能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魏文臻杰也指出,“但公允价值市值法估值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平安信托相关业务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估值方法的发展方向为实行净值化管理,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净值化转型推动执行有助于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防范不公平竞争和监管套利;且有利于增强标类产品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防止不规范产品无序增长和风险累积;同时有利于明确产品研究方向,稳定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促进相关业务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从长远来看,我们坚信客户会适应净值化的转变,加快理财向纯净值化转型是整个市场环境的必然趋势。

在魏文臻杰看来,从目前监管门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规制和要求来看,为信托公司提供了较多的借鉴与启示。比如:在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时,可以借助“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法”的模式,当负偏离度超过一定阈值(0.25%)时,需要将产品负偏离度调整到阈值内;当负偏离度超过更的阈值(0.5%)时,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者采用公允价值市值法对所持产品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逐步将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产品向公允价值市值法估值上靠拢。

上述平安信托相关业务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于成本法估值资产将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执行,信托公司已在着手准备新会计准则的开展和系统改造,未来不久将实现信托产品会计准则向新会计准则的切换。

此外,据本报记者了解,近期百瑞信托、光信托等多家信托机构正在公开招聘估值核算等岗位,要求“熟悉基金估值核算和场内/外交易清算规则,估值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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