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财政网站11月11日消息,市场对经济韧性和增长前景充满信心;欧洲市场青睐优质中资发行人,财政近期印发《地方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指引》明确,且能为其提供充沛的流动性支持;而财政接连发行境外主权债券,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对提振国际资本市场信心、深化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起到重要作用。(上证报)举报/反馈,可以申请调整的具体情形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的;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的;财政、审计等发现专项债券使用存在违规问题,按照监督检查意见或审计等意见确需调整的;其他需要调整的。
《指引》还明确,专项债券用途调整,属于财政预算管理范畴,主要是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已安排的项目,对提振国际资本市场信心、深化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起到重要作用。(上证报)举报/反馈,因债券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需要调整至其他项目产生的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变动。
《指引》要求,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坚持以不调整为常态、调整为例外。专项债券一经发行,应当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各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擅自随意调整专项债券用途,严禁先挪用、后调整等行为。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由级统筹安排,级财政门组织以下各级财政门具体实施。